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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香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1.59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运维机构公开选取公告

 惠州市香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1.59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运维机构公开选取公告

 

博罗县产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已建成并网的惠州市香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1.59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运维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运维服务机构参与报名

一、项目介绍

1.1项目名称:惠州市香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1.59MW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

1.2建设单位:博罗县产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3项目地点: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和安大道东侧路段香江智能电器厂区内

1.4项目规模惠州市香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1.59MW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容量约为1595.295kWp。

二、 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参与运维的人员需具备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登高作业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至少提供3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4、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报价范围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报价范围

本项目工程运维服务费用采用基础单价0.045元/瓦/年,采集设备20000元。最终报价将根据实际运维规模及设备配置方案进行综合核算。

3.2服务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

3.3服务内容

(1)乙方应在电站发现故障后的4小时内达到现场进行故障的处理。

(2)乙方所需维护配件,备品备件库中如有,则按领用制度,乙方进行申领;如紧急维护无配件,经甲方核价确认后,可由乙方代为购买,费用由目标资产业主承担。

(3)乙方负责对运行维护的细节做好记录和归档,提供给甲方定期检查。

(4)乙方维护或检修工作完毕后应保证所有光伏系统设施均为正常运行状态。

(5)乙方提供一切运维所需的工器具。包括专业常规的监测用仪器仪表、生产工器具、维护工具等。

(6)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每月抄表及电费结算。(ⅰ)项目投产后,每月第2日与用电客户共同抄表,在收到电费通知单后于每个月的12日前,组织人员对上个月的用电量与用电客户进行确认,如双方对电量无异议,电费通知单作为上月发电收益结算的依据。(ⅰⅰ)自光伏发电总表安装当日起,用电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7)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电站数据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电站或甲方名义向他人承担或承诺任何义务,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办公(如电话、文具、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承担目标资产维护时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但累计金额不超过项目费用的2%

(11)乙方所聘用技术服务人员需具有光伏电站技术、维护工作资质并持高压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如需进行登高作业,进行登高作业人员除具备高压特种作业操作证外,还需持有登高证,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所聘请人员的任何安全事故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第三方责任事故全有乙方承担。

(12)定期组织对所辖电站区域和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甲方下发的安全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相关单位及时报告。

(13)在工作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14)乙方应保证合同期内人员的技术素质,应保障光伏电站运维人员不低于国家电力公司的相关标准,运维人员名单需向甲方报备;为保障光伏电站运维质量,运维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应事前通知甲方;运维人员驻站、离站应事前通知甲方。

(15)乙方在本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工作中,因各项工作事务对应不同单位对接人,若工作上的事务流程产生变化,

(16)或工作涉及的对接人及其联系方式变更,需做好变更记录并告知甲方。

(1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电站生产月报及年报,每月提交点检、运行 及维修记录,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交相关电子、书面材料。

(18)对于运维操作使用的高压电防护用具、巡检用仪器仪表等,乙方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配置、校验或更换,确保其使用的安全可靠性。

(19)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完成约定范围内的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计划,完成约定范围内的设备的检修、维护、调整和试验,现场巡视及公司远程监视,提供为完成维护任务所必需的劳务,按时完成责任内的所有设备维护工作,对设备的检修维护质量负责,满足电站的整体运行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达标、评级、创优、安全性评价及其它迎检等工作。

(20)乙方于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甲方发出人员离场通知,甲乙双方完成现场交接工作。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交接材料后3日内完成资料清点与验收工作。

(21)负责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清洁工作:i.通过系统平台,记录组串清洗后的最佳状态作为标准值,当由于组串污染导致的实发电量低于应发电量,损失费用大于组串清洗成本50%,即及时启动清洗工作;组串清洗工作必须做好图片或文字等记录,甲方不定期到项目抽查确认,如不合格,该项目因组件清洗不及时导致的发电量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一年内至少开展4次组件清洗工作,清洗范围包括电站内全部组件;每个电站需根据污染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清洗计划和方案,对于容易受污染、污染较严重的区域,要增加清洗频次,确保清洗到位,清洗计划及最终清洗效果报甲方确认;建立组件清洗记录并提供清洗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不限于清洗日期、气象情况、清洗区域、清洗作业视频、组件清洗前后图片对比、系统清洗前后发电量及发电效率对比,最终需甲方确认;建立标准的清洗流程、规范,确保清洗作业安全,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情况或光伏电站,制定差异化的清洗方案,力求清洗效果达到预期。

(23)辐照数据校正各光伏电站使用辐射测量设备,连续测量10-20天,记录辐射瞬时值与辐射日累计值,对比监控后台数据,采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进行辐照校正,乙方也可以利用其它方法进行辐照仪校正,但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24)应定期召开生产运行分析会,对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缺陷和所发生的异常及事故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改进或调整措施并予以实施。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运维例会,提前准备汇报材料,结合实际运维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发电量提升方案,分析存在问题及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25)负责协助甲方与保险公司洽谈设备投保事宜;当发生目标资产损坏等保险范围内事故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负责做好抢险、现场取证、索赔资料收集,协助甲方进行索赔谈判事宜,谈判完成后乙方应代理甲方完成保险理赔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乙方的安全管理义务(ⅰ)乙方是目标资产运行维护和缺陷管理的责任单位,是电力生产事故的归属单位,但如果甲方目标资产存在客观安全隐患,在验收签证发出之前因安全隐患原因导致事故的,由EPC单位承担全部责任。(ⅱ)乙方负责目标资产运行维护、修理、消缺和事故的统计、填报,按照电网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运行维护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ⅲ)应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调查和统计上报运行维护期内发生的人身、光伏电站和设备事故(事件),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ⅳ)应建立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监察体系;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保证体系;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的例行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ⅴ)制订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运行和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本项目运行维护工作不得整体转包。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ⅵ)开展反事故演习,制订现场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并实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确保抢修队伍、工器具和备品备件准备到位。(ⅶ)建立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和运维体系,制定完善的管理、巡检、应急制度和方案,落实人员职责,杜绝出现任何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件。(ⅷ)严格执行上岗培训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规程制度的检查、抽查。

四、 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8日

报名地点:博罗县产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方式:按要求准备的报价单需邮寄至上述指定报名地点。

联系人:余梓豪

联系电话:18407679045

咨询邮箱blctxny@126.com

 

注:以上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博罗县产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博罗县产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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